各部门、各位员工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要求,结合研究院情况,现将2023年劳动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2023年4月29日至5月3日放假,共5天。4月23日(星期日)、5月6日(星期六)上班。
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前做好相关安排部署,组织好放假前安全检查;节日期间注意安全,文明出游,度过一个欢乐、祥和的节日假期。
特此通知!
2023年4月20日